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
為新生兒病區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理規定
,
保障新生兒
住院期間的安全而應遵循的制度。
一、目的
為新生兒提供安靜、舒適、安全的治療環境,保
證新生兒的健康需求。
二、標準
1
、人員管理
⑴實行科主任、護士長負責制,病室負責人由具備兒科副
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擔任,護理組長由具
備護師及
3
年以上護士擔任。在主治醫師或高年資住院醫
師積極協助下對病房進行管理。
⑵根據床位數配備足夠數量的醫師和護士,人員梯隊結構
合理,定期參加新生兒專業知識的培訓。
⑶醫師與床位的比例不低于
0.3:1
,應當經過新生兒專業培
訓,有一年以上兒科工作經驗,具備獨立處置常見新生兒
疾病的基本能力,熟練掌握新生兒窒息復蘇等基本技能。
⑷護士與床位的比例不低于
0.6:1
,護士要相對固定,并經
新生兒專業培訓合格,掌握新生兒常見疾病的護理技能,
熟悉新生兒急救操作技術和新生兒病室醫院感染控制技術。
⑸根據實際需要配置其他輔助人員。
2
、科室管理
⑴建立健全并嚴格遵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、崗位職責和相
關診療技術規范、操作流程,保證醫療服務質量及醫療安
全。
⑵普通新生兒病室患兒如出現生病體征不穩定、病情危重
需要重癥監護者,應進行必要的搶救后,及時轉入重癥監
護病房。
⑶應積極采取措施對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兒進行相關病
原學檢測,避免造成院內感染。
⑷對高危新生兒、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的新生兒、有多重
耐藥菌感染的新生兒應當采取隔離措施并作標識。
⑸應當嚴格執行身份確認制度、查對制度,確保診療、護
理和患兒的正確。
⑹嚴格限制非工作人員的進入,醫療區非衛生專業技術人
員不得進入。
(7)
病室設備應當定期檢查、保養,保持性能良好。
(8)
加強消防安全管理,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易燃易爆設備、
設施,防止發生火災事故。
⑼制定并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,快速有
效應對意外事件,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,確保醫療安全。
⑽工作人員應當按照病歷書寫有關規定書寫有關醫療文書。
⑾新生兒病室床位數應滿足患兒醫療救治的需要,每床凈
使用面積不少于
3
平方米,床間距不小于
1
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