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
年蘇州限購政策內容細則
為認真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,
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,
根據國家
“分
類調控”房地產市場的要求,針對當前我市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形勢、新特點,實現“穩
房價、控地價、保自住、扶租賃、去庫存”的目標任務,制定了
x
下面收集整理的蘇州限
購實施細則,供大家參考哦
!
蘇州限購政策出臺
一、加大土地市場供應。根據近年來市區房地產市場狀況,今后三年市區住宅用地供
應計劃每年確定為
400
公頃左右,對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實行動態管理,根據市場供需狀況
作適時調整。合理確定住宅用地供應結構,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應
(
不低于
70%)
,控制非
住宅用地供應
;
把握供地節奏,適度控制供地批次,增加單批次土地供應量
;
強化供后管理,
及時通報開發進展情況,嚴格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,督促開發商及時開發建設,嚴肅查處
違約行為。
二、調整土地供應條件。提高住宅用地競買保證金和土地出讓金首付款比例,競買保
證金由現行的
20%
提高到
30%
或以上,
首付款由現行的
50%
提高到
60%
或以上
;
同時,
縮
短土地出讓金付款期限,全額土地出讓金支付期限調整為
3
個月內。
三、
引導土地出讓理性競價。
根據出讓地塊情況對部分地塊設定土地出讓市場指導價。
土地出讓成交價超過市場指導價的所有項目,土地競得人全額繳納出讓金期限縮短為
2
個
月,逾期支付的,取消競得資格或解除土地出讓合同并沒收保證金。同時,提高項目預售
條件:土地出讓成交價超過市場指導價
(
不含市場指導價
)
的,工程結構封頂后方可申請預
售許可
;
土地出讓成交價超過市場指導價
10%(
不含
10%)
的,
工程竣工驗收后方可申請預售
許可。
土地競價超過土地出讓市場指導價
25%(
不含
25%)
的,中止網上競價,轉為“一次報
價出讓方式”進行競價。在一次報價出讓環節,按最接近所有報價平均價的原則確定競得
人。
“一次報價出讓方式”具體規則另行制訂,與土地出讓公告同步發布。
四、完善商品房預售管理。加強商品住宅項目
(
低密度住宅、政策性住房和非居住商品
房除外
)
預售許可管理,市區
30000
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項目分期開發的,每期申請預售
面積不宜低于
30000
平方米
(
尾盤除外
)
,
30000
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項目宜一次性辦理商
品住宅預售許可。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后,預售房源應在
10
日內一次性全部對外公開市
場銷售。
五、強化商品房價格管理。加強商品住宅價格監管,市區新批準商品住宅項目預售許
可時,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科學合理確定申報價格,經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一次性公開全
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,嚴格按照明碼標價格式要求,全部進入商品房預售許可行政
主管部門設立的商品房預售系統。
在對外銷售時,
同批次房源應當一次全部公示銷售價格,
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申報價格,申報價格
3
個月內不宜調高,
6
個月內調高幅度不宜超
過
6%
,
12
個月內不宜超過
12%
,同一批次房屋間價格不得調劑使用。同一批次不同類型
房屋價格可以區別定價。下一批次備案預售價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類型房屋成交均價的
6%
。
六、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。按照江蘇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,進一步完善
市區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:
(
一
)
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
(
從未購置過住房
)
,
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